.方舟子.

美国情报部门出了一份关于不明飞行物(UFO)的报告。为什么美国情报部门在这个时候突然研究起UFO来呢?那是因为去年年底美国通过新冠救济法案的时候,有一个共和党参议员往这个法案里塞了一条,认为UFO可能涉及到国家安全,值得认真地研究、对待,要求美国情报部门出一份关于UFO的报告。

现在公布的这份报告很短,只有9页纸。里面说,他们研究了从2004年以来144起关于UFO的报告,都是美国军方的飞行员报告的。他们可以很肯定地认为,其中有一个报告实际上看到的是一个泄气的气球。但是,剩下的143个报告没法肯定究竟看到的是什么东西。那是因为掌握的信息不够,缺乏证据,如果有足够的信息,他们认为可以分成这么几类:

一类是空中的杂物,某一个物体,比如说鸟或者气球被当成了UFO。一类是属于某种气象现象。一类可能是美国军方在试验什么飞行器。一类是某一个外国,比如说中国、俄国或其他国家,派了很先进的飞行器到美国做侦察。还有一类归为其他,意思是不知道是啥东西。他们甚至认为,有一些报告有可能根本就是飞行员的错觉,或者是感受器、相机出了啥问题了,也就是说是不存在的。

一说起UFO,一般的人马上想到的是“飞碟”、“外星人的飞行器”,但是,“飞碟”、“外星人的飞行器”在这个报告里提都没提。在他们看来那是不值得考虑的一种可能性,如果非要归类的话可能得归到“其他”那一类。但是,既然这个报告说144起里只有一起可以肯定知道是什么,剩下的没有证据能够说明是什么东西,那么那些相信飞碟的人就会说,不能排除UFO就是飞碟。但是,你同样没法排除神、鬼或者某一种未知的自然现象……你能够想到的任何可能性都没法排除。没有证据的时候,在逻辑上是没法排除任何可能性的,什么都是有可能的。

在科学上不是这样的。科学上,要相信存在某一种可能性,必须有一定的证据,至少有一些初步的证据,不能拿没有证据来当证据。你认为UFO是飞碟,必须要有一些证据。而且,存在飞碟是一个非常不寻常的主张,对非常不寻常的主张要有非常不寻常的证据,也就是说,证据必须是非常确凿、没有争议的。

从逻辑的角度来看,UFO是外星人的飞行器这种可能性其实是经不起推敲的。首先我们要分清,“UFO是不是外星人的飞行器”和“宇宙中有没有外星人”,是两个问题。宇宙中有没有可能存在其他文明、智慧能生命?当然是可能的。因为宇宙太浩瀚了,星球那么多,各种可能性都是存在的,我们没有理由相信只有在地球这么一个地方才会存在智能生命。地球没有那么特殊,如果认为只有地球才会有智能生命,人类未免太自恋了。我相信宇宙中应该有非常多的地外文明。

但是,存在地外文明,不等于说这些地外文明就会来访问地球。这种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,几乎是不存在的。那也是因为宇宙太浩瀚了,星际旅行是极其困难的。即使有技术条件做星际旅行,一次就需要耗费非常多的能量。某一个外星文明频繁地访问地球,这种可能性极低,低到几乎没有。地球没有那么特殊,人家有什么理由要这么频繁地、耗费那么多的能量来访问地球呢?

退一步说吧,如果有某一个地外文明发现了我们不知道的物理原理或者技术,能够很频繁地访问地球,想到哪儿就到哪儿,那么他们的技术水平已经是高超到了我们人类无法想象的地步了,他们不想让你看到的话,你是绝对看不到的;他们想让你看到的话,就会堂堂正正地、光明正大地让你看到,因为知道你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。怎么可能这么鬼鬼祟祟地、无意间被某一些人偷看到呢?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。

大家再想一想,为什么天文学家、气象学家几乎没有人报告看到UFO?这些研究天文学、气象的人整天就盯着天空看,比一般的人花在观察天空的时间要多得多,他们应该更有机会看到UFO才对。为什么他们不会有这方面的报告呢?最大的可能就是,因为这些人有专业的知识,能够识别自然现象、人造飞行器,不会把它们当成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UFO。